来源:PRESIDENT Online
作者:东乡 和彦京都产业大学客座教授静冈县对外关系辅佐官
翻译:张蠡
校译:杨晓钟
这几个月是改善关系的良机
战后日韩关系的起点“同床异梦”
目前的日韩关系可以说是1965年日韩邦交正常化以来最差的。要说之前还存在某种向好的希望的话,那到了2018年秋,发生的事态彻底地毁灭了这种希望。
首先是二战时期强征劳工问题,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于10月30日对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现在的日本制铁),进而于11月29日对三菱重工下达了最终判决。这是由大法庭做出的终审判决,维持了2012年韩国大法院小法庭做出的原告胜诉的判决。
笔者我完全无法认同这个终审判决的思路。
1965年签订的诸协定中,日韩基本关系条约是最主要的协定,双方确认1910年签署的日韩合并条约“already null and void”,翻译成日语就是“已经失效”,翻译成韩语“이미無効(已经失效)”,通过这样的和解,消除了日韩之间关于“殖民统治非法”方面的意见分歧。韩方的解释是日韩合并条约从签署之初就是无效的,而日方解释是从1965年日韩基本条约缔结之日起日韩合并条约失效,关于这一点,双方是彼此心知肚明的,战后的日韩关系就是在这样“同床异梦”的状态下开启的。
难题不断的韩国——强征劳工问题、慰安妇问题
关于对强征劳工的赔偿支付问题,根据1965年缔结的诸协定之一的“请求权协定”,明确显示日本政府支付的金额包含这部分费用,因此,已经达成了“完全且最终解决”的共识。
尽管如此,可是韩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认为“请求权协定不是处理针对日本非法殖民的赔偿协定,……(中略)……日本政府和军队等日本国家权力的反人道非法行为,不能因请求权协定就认为已经得到了解决”,从而否认了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之后的冲击来自慰安妇问题。
这个问题从1991年第一位慰安妇实名举证以来,已经过去了30年。日本政府通过上个世纪90年代的河野谈话(1993年)和亚洲妇女基金活动(1995~2007),试图和相关国家做以和解。而且,与菲律宾和荷兰等国家已经基本达成了和解。
但是作为问题的发起国韩国,因“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挺队协)”开展运动,要求“承认法律责任,进行法律赔偿”,一直没能与大多数受害者达成和解。
朴槿惠政权和安倍政权的“历史性和解”徒劳无功
朴槿惠政权和安倍政权经过艰难的谈判解决了这个难题,于2015年12月28日达成了解决协议。此前韩方受害者最为强烈批判的是“没有从国库里支付对受害者的赔偿是欺瞒,是拒绝承担责任的表现”, 日本政府接受这一主张,表明将从国库里支付10亿日元给韩国组建的“治愈财团”,。
进而基于对河野谈话的认识,安倍晋三首相没有使用“道义性责任”一词,而是表述为“政府深切地认识到了责任”,来表达首相的道歉之情。
但这次历史性的和解最终还是徒劳无功。2018年“挺对协”更名为“正义记忆连带”,韩国政府部门女性家族部在其强烈的施压下,于2018年11月21日解散了“治愈财团”。但是财团的财会报告和余款的使用计划等一概未对外公布,不得不说这种应对方式极为草率。
但是事情并未就此告终。
2021年1月8日,关于慰安妇问题,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针对慰安妇向日本政府提起的诉讼,给出的判决是“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帝国有计划、有组织、广泛实施的反人道主义犯罪行为,违反了国际法上的强制性规范,韩国半岛当时处在日本帝国的非法占领之下,对我国国民原告们实施了强制性行为,即便本案行为属于国家主权性行为,也无法适用国家主权豁免原则,大韩民国法院对被告拥有例外审判权。”
日本政府以国家主权豁免为依据,进行了猛烈反击。
接下来的3月24日,另一起慰安妇控告日本的案件将进行最终辩论,预计于5~7月间做出判决。
韩流热潮背后,韩方的“法理”显露于2004年
战后的日韩关系虽然进程缓慢,但的确是在逐步改善。日方对韩国人的心头之痛加深了理解,韩方对日本做出的这种变化表示欢迎。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的后冷战时期,日韩关系取得了很大的进展,1998年小渊惠三首相和金大中总统的会谈以及之后的文化往来的硕果,把两国关系提升到了最高水平。
韩国电视剧《冬日恋歌》2002年在韩国开播,2003~2004年间在日本播放,轰动一时。由此开始,韩国在民主主义、经济发展、国际政治影响力之外,也具备了东亚优秀的文化实力。
通常来说,经济增长会带来从容,从容会带来对别人的宽容。但是,在日本看来,韩国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国家,以为日韩之间的“历史性恩怨”将会告终之际,韩国却显露出完全截然相反的动态。
2004年3月5日,韩国颁布了“查明日帝强占下强制动员被害真相特别法”(真相查明法),为了基于此法律开展调查,于2005年成立了“韩日会谈文件公开民官共同委员会(民官共同委员会)”。
本应已经“完全且最终解决”的问题,可是……
2004年8月26日召开的“民官共同委员会”会议上,列举出了殖民地非法性还没有被查明的4个问题点,它们分别是:“慰安妇”“韩国人核爆受害者”“残留在萨哈林岛的韩国人”“强征劳工”。其中前三个问题并不是1965年协定涉及的对象。
1965年签订的诸协定是从法律上解决1945年之前发生的各种问题,但是,实际上日方就当时完全没有讨论的这三个问题,长年以来,一直站在人道和道义的立场上,为了救济受害人做着认真的努力。
另一方面,关于强征劳工问题,根据1965年缔结的诸协定之一的“请求权协定”,明确表示已经解决,如前所述,已经达成了“完全且最终解决”的共识。
正因为韩国强大了,所以着手“清算过去”
韩国人内心的“仇恨”之深可能是今天很多日本人难以理解的。的确“真相查明法”的逻辑大大改变了韩方“仇恨”的着眼点。“真相查明法”瞄准的并不是埋藏在从日韩合并到朝鲜战争这期间的历史性“仇恨”。
当前韩国人的“仇恨”是因为韩国强大了,所以要对1945年日本战败到现在为止,由于韩国处于弱势地位而被耽搁在妥协和欺瞒中的过去进行清算,找回失去的正义。
正因为是为了完美“清算过去”而发现的有力武器,所以我认为这是在韩国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构建的“法理”或叫“法律炮弹”。
就在日本向《冬日恋歌》所象征的战后韩国表达尊敬和好感的同一年里,韩国却颁布了“真相查明法”,这绝非偶然。笔者认为:这是韩国实力达到顶点之时,韩国的部分法律专家把曾经和日本开战的“正义之师”所使用的“枪弹”变为“法律炮弹”而奋起的表现。
同一根源的问题演进为开始同时爆发的两个问题
2004年以后,韩方动向一直表现为通过“法律炮弹”来“清算战后日韩关系这段过去的历史”。而日方秉持“谦虚律己”“通过协商加强两国互信”“等待某个时候和解”的坚决态度也一直未变。其间最大的动态就是2015年8月的安倍谈话和12月就慰安妇问题达成的协议。
尽管如此,特别是到了2018年之后,两国关系因韩国的“法律炮弹”而遭到破坏。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1965年法律方面的处理太过扎实,强征劳工问题被逼入困局,那就不得不用新的“法理”来清算过去,于是这个问题成了日韩之间第一个对决的战场。
而2021年开始的关于慰安妇问题的两场判决就成了第二个战场。同一根源的问题演进为同时爆发的两个问题,再这么持续下去的话,日韩关系进一步恶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拜登政权的上台是挽回局面的良机
笔者认为,日韩关系的进一步恶化有损日本的国家利益。为了回避这种事态,我认为当韩国现代版的正义之师从正面打来“法律炮弹”时,不要就此打回去,要迂回应对,关键是要开创复合战略,避开韩国正义之师开辟的战场,要在日本的战略中和韩国展开对峙。
至少当出现这样机会的苗头之时,要迅速果敢地打开机会之窗。
而现在这样的机会已然降临,那就是美国拜登政权的上台。
拜登政权所期待的是和日韩之间的“三国合作”
拜登政权所期待的必不可少的东北亚战略就是与二大民主国家日本和韩国的“三国合作”。对日韩的最低要求是“历史问题带来的矛盾适可而止,作为民主主义同盟国要稳定发挥作用”。
韩国总统文在寅察觉了拜登总统的意图,迅速采取行动。在1月18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要找到征得“原告同意”的外交解决方案,至少阐述了3点从未正式发表的观点。
韩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问题有很多,(在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努力的过程中,又出现了涉及原“慰安妇”受害者的判决,有点令人不知所措。
2015年两国政府间就慰安妇问题达成了协议,韩国政府承认这份协议是两国政府间的官方协议。
强征劳工问题也是一样,我认为以强制执行的方式变现(日企资产)来兑现判决对发展韩日双边关系是不可取的。
为了日本的国家利益需要韩国和俄罗斯
笔者认为为了迅速打开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之窗”,日本外交要做到周全而平静。鉴于劳工索赔问题是民间性诉讼,能不能想办法和当事人和解呢?关于慰安妇问题,能否实质性地恢复2015年的协定,重回通过对话来达成协议的轨道上来。
我希望大家首先考虑一下日本在东北亚的国家利益。拜登总统有他考虑的美国国家利益。但日本有日本的国家利益,二者并不完全一致。对日本来说,美国是必要的同盟国,而同时中国也是重要的邻国。与两国的共处对日本的生存和发展都是缺一不可的。
站在这样的日本外交基础之上,首当其冲的课题就是不要弄错了对美和对中外交的最恰当方式。第二个课题就是增加在东北亚地区的合作国。这会增加日本的外交实力。其候选国就笔者所见,只有两个国家,那就是韩国和俄罗斯。所以日韩关系的正常化是符合日本外交的战略性利益的。
“机会之窗”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不要重蹈对俄外交的覆辙。
外交时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笔者曾经直接参与的日俄关系正常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实现,最大的原因就是日本外交在“机会之窗”打开之时,没能迅速果断地采取行动。我希望在日韩关系方面,一定要避免重蹈日俄关系的覆辙。
还有一点很重要。日本和韩国的历史,除了7世纪的白村江之战、16世纪的文禄•庆长之役和20世纪的日韩合并这3次以外,总体来说都处于和平共处的状态,前2回的和解过程非常完美。面对韩国打来的“法律炮弹”,我们必须应战。同时现在日方要做的不是憎恨打“法律炮弹”的韩国之师或对其漠不关心,需要的是包括针对自己国家在内的谦虚,顾全大局的“历史观”。
当然,就算采取这样的行动,也未必能保证结果。但是,如果不利用已经打开的“机会之窗”,全力以赴阻止日韩外交的崩溃,就无法保障日本的国家利益。
眼下打开的“机会之窗”,从今后慰安妇判决的动向和拜登政权的政策形成时机来看,我认为顶多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期望相关人士有勇气并付诸行动。(写于202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