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东洋经济ONLINE
作者:藤井诚一郎(立教大学社群福祉学部副教授)
翻译:王志毅
校译:杨晓钟
大阪湾广域临海环境整备中心的神户海上填埋处理场(照片:大阪湾广域临海环境整备中心网站主页)
最终填埋场的“剩余年限”:首都圈30.1年、近畿圈19.6年
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扔垃圾,垃圾就会在不知不觉之间被收走。这一再普通不过的生活场景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有人在收集垃圾,但如果再把视野放宽一些,是因为有垃圾最终处理场。
如果这个“最终处理场”消失了会怎样?
可填埋的垃圾体积只剩下79.4个东京巨蛋?!
垃圾处理体系包括①收集搬运垃圾②在垃圾处理厂进行中间处理③填埋等最终处理。当这三个步骤一起发挥作用时,才能够真正实现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服务。
在这类基础设施中,垃圾中间处理厂的烟囱作为地标已然屡见不鲜。但最终处理场却因其位于山里或海上等不显眼的地方并不为人们所了解。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那些对我们来说难以察觉且十分遥远,但却与垃圾排放密切相关的“最终处理场”。
日本环境省发布的《一般废弃物的排放及处理状况(2021年度)》中描述了最终处理场的现状。据统计,截至2022年3月,日本全国共有1572个一般垃圾最终处理场(包括新建的15个,即将投入使用的8个)。
填埋厂的剩余容量为9844.8万立方米。这一数据并不直观,但如果用它除以东京巨蛋的体积(124万立方米),日本全国可以填埋的垃圾残渣容量只剩下79.4个东京巨蛋。
此外,仍有299个市町村(占总数的17.2%)在本地政府辖区内没有最终处理场,只能填埋到私人的最终处理场里。
然而,大阪湾不死鸟计划(将近畿地区2府4县的169个市町村产生的垃圾填埋到大阪湾的4个海面处理场的计划)的目标区域和其他市町村、国企等如果有公共处理场进行填埋,则将其计算为拥有最终处理场。
东京23个区共同使用东京都海面处理场;多摩地区26个地方自治团体成立了东京多摩广域资源循环利用组合,共用填埋场地;也有像埼玉县的市町村那样利用埼玉县环境整备中心(县营的最终处理场)等案例。
因此,对于很多居民来说,最终处理场遥远又陌生,他们难以得知垃圾的去向,很难把垃圾的排放和最终处理联系起来考虑。
■东京多摩广域资源循环利用组合的二冢处理场
位于日之出町的东京多摩广域资源循环组合的二冢处理场(出处:东京多摩广域资源循环组合网站主页)
另一方面,以最终处理为目的,运往都道府县外设施的一般废弃物合计为22万吨(占最终处理总量的6.4%)。仅关东和中部地区(千叶县、埼玉县、神奈川县、栃木县、茨城县、新泻县、长野县)的7个县的垃圾运送量便有约17万吨,占总数的78%。这些地区不能完全落实垃圾的最终处理场所,因此产生的垃圾也将被运往北海道、东北等地。
■关东地区的垃圾广域移动情况
(出处:环境省《一般废弃物处理事业实态的调查结果(2021年度)》)
最终处理场地有限
当然,最终处理场地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无休止地填埋垃圾。
最终处理场的剩余年数为全国平均23.5年(不考虑新建的最终处理场,根据当年的最终处理量进行填埋的情况下,可进行填埋处理的年数)。
首都圈(茨城县、枥木县、群马县、埼玉县、千叶县、东京都、神奈川县、山梨县)为30.1年,近畿圈(三重县、滋贺县、京都府、大阪府、兵库县、奈良县、和歌山县)为19.6年。
你可能认为这就是垃圾可处理的年数,但也要把地震、水灾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时产生的灾害废弃物的处理预估在内,所以我们最好假设剩余年数会比现在的年数短。
因此,如果再不计划建设新的最终处理场,大约20年后,垃圾将得不到处理,垃圾收集服务也将中止。
以笔者在3月之前居住的东京板桥区为例,在东京23个区内产生的垃圾残渣皆填埋在东京港内的中央防波堤外侧填埋处理场和新海面处理场中。
据估计,通过积极努力进一步减少或有效利用废弃物等方式,可以使垃圾填埋的年数延长至未来50年甚至更长时间。但由于东京港内无法再预留填埋空间,新海面处理场将是最后一个处理场。
东京的最终处理场(图片摘自2022年东京都港湾局港湾整备部计划课发行的小册子《新海面处理场》)
设置最终处理场并非易事
即使为了增加剩余年数想建设新的最终处理场,被称为“讨人厌设施”之一的最终处理场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建成的。
第一是确保土地和水面。设想的填埋时间约为15年,需要足够的面积,但这很难找到。特别是市中心的自治体无法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解决最终处理场地的问题。这只要看看高楼林立的东京千代田区便一目了然。
其次,即使找到了合适的土地,也很难与周边居民达成共识。为了搬运焚烧残渣等,预计会有很多车辆来往,破坏安静的生活,因此很容易引起抗议游行。如此一来,最终处理场的建设可能会延期。
第三是对环境的影响。降在垃圾填埋场的雨水,淋过垃圾后带出了有害成分,变成浸出水。如果任其流动,将影响地下水、河流和生态系统,危害饮用水和食物。因此,必须找一个对环境影响较小且能严格控制污染的地方。
由于上述重重限制,新建最终处理场的难度较大,前景并不乐观。
如果无法确保新的最终处理场,则只能延长现有的最终处理场寿命。这一措施虽理所应当,但我们能做的只有提高最终处置场的接收能力或减少垃圾残渣的带入量。对可燃垃圾的焚烧残渣(灰烬)的回收利用,是减少垃圾残渣的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这有以下3种方法:
第一是转化为水泥的原料。将垃圾处理厂产生的焚烧残渣运至水泥厂,作为水泥原料之一的粘土的替代品进行回收利用。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在(由东京多摩地区的25市1町的自治体构成的东京多摩广域资源循环组合的)二冢最终处理场内,建有生态水泥化设施,将焚烧的残渣作为原料生产生态水泥。
二冢最终处理场的生态水泥化设施(照片来自:东京多摩广域资源循环利用组合网站主页)
自2006年该设施投入使用以来,占填埋场约8成的焚烧灰全部转化成了环保水泥。每年能生产出约8万吨的环保水泥,这也极大延长了垃圾处理场的寿命。环保水泥与普通水泥质量相当,因此会被加工成用于铺路或公园建设等混凝土二次产品,主要用在多摩地区的公共工程等。
第二个是冷渣化。将焚烧灰运到私人资源回收设施,在1200℃以上的高温下进行熔融处理后缓慢冷却,形成碎石形状的炉渣。由于其强度和外观与天然石材的成分相似,因此被用作地基改良材料、道路和混凝土骨料等。
■缓慢冷渣化
缓冷炉渣(来源:东京都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官网,由东京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提供)
第三是焚烧制砂。将焚烧灰运到私人的资源回收设施,在约1000°C的高温下进行焚烧处理,去除有害物质,使其无害化后,再进行粉碎、造粒,制成人工砂。这类砂子多用于路基材料、砌块材料等。
■焚烧制砂
焚烧制砂(来源:东京都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官网,由东京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提供)
虽然采取了上述措施以延长最终处理场的寿命,但回收焚烧灰比直接填埋的成本更高。据笔者估算,其造价约为普通垃圾填埋的四倍。这是因为,除了制造成本外,还需要考虑通过铁路、船舶和车辆运输到远距离外的资源化设施的成本。
用于运输焚烧灰的铁路货运集装箱(来源:东京生态服务网站主页)
考虑延长使用期限,有必要减少垃圾
2021年度的垃圾总排放量为4095万吨,人均垃圾排放量为每天890克,2013年之后垃圾总排放量呈减少趋势,但为了使最终处理场的使用周期延长,除了地方政府的延长措施和回收利用可燃垃圾的焚烧残渣之外,我们所有人都要意识到“无限减少垃圾”,才会有效果。
近年来,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与SDGs相关的术语3R(Reduce、Reuse、Recycle)一词。然而,即使我们理解了Reduce、Reuse和Recycle(减少原料、重新利用、物品回收)的每个术语的含义,我们似乎也没有全面理解3R为什么是必要的。
之所以强调“珍惜使用有限的资源”,是因为这句话暗含了“最终处理场总有填满的一天”的意思。没有了最终处理场,意味着无法进行垃圾的收集和处理。这将导致一直以来干净整洁的日常生活不复存在,我们有可能被垃圾包围。
因此,我们需要了解最终处理场的剩余年限,并积极努力减少垃圾。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过上现在这样干净整洁的生活,我们有必要树立危机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减量。